一胎二寶:神醫嫡女寵上天(301-40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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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04章 牽手
  宋神醫這事情,李宗煜不方便出面,便只是讓人送到了宮門口,讓人帶了進去。
  診斷完,宋神醫還是回到了李宗煜的新王府。
  桂嬤嬤和閆嬤嬤斗的你死我活,江浸月看着心煩,便親自下手,在果園後面的大水塘撈了兩條魚。
  新王府之前被封了二十來年,水塘裏面的魚都跟傻子一樣,隨便拿着網兜去撈,就能撈到笨魚,還又大又精神。
  江浸月沒要桂嬤嬤或者閆嬤嬤安排人來燒飯,自己在前院的小廚房,親自下手,利落的給魚剝鱗抽骨,又讓小綠蘿出門買了把酸菜,就一盆酸菜魚配着幾樣小菜做晚飯。
  差不多燒好的時候,李宗煜正好去把宮裏的宋神醫接了回來,一聽說王妃在廚房,急忙就走了過去。
  江浸月束着廣袖,圍着圍裙,見李宗煜進了門,自然的就招呼。
  “讓綠蘿綠意先上菜,我再炒一個,就可以喫了。”
  “你還會燒飯?”
  也不知道怎麼了,光線不算明亮的廚房裏,李宗煜的聲音突然暗啞了起來。
  江浸月得意的揚揚頭。
  “我什麼都會。”
  想想自己好歹上輩子二十來年的獨居生活,美食這種東西幾乎成了她宅在家裏最幸福的事情,當然有拿得出手的東西。
  李宗煜站着沒動。
  江浸月從鍋裏撈出了一根菌子,直接單手拎了起來,湊到了李宗煜的嘴邊。
  “正好,我口味偏重,你嚐嚐看喫不喫得慣。”
  “……”
  李宗煜就站在竈臺邊,深深的看着江浸月。
  江浸月心下一突,她這人多數跟誰相處都自來熟,雖然跟李宗煜成親不久,但到底同牀共枕了不短的時間,自然而然的在某種時候就會把他當成朋友夥伴。
  這個動作確實親暱了一點。
  “算了,我還是自己嘗吧…”
  江浸月話沒說完,李宗煜已經張了嘴,咬住了江浸月指尖的菌子,牙齒輕輕的磕了一下她的指甲蓋,惹的江浸月心神一蕩。
  李宗煜垂着眼,慢慢的說道,“正好。”
  “那就好。”
  江浸月收回了手,心砰砰的跳了好些下,差點把鍋裏的蒜泥菌子燒爛了,急急忙忙的裝進了盤裏。
  “綠蘿,上菜吧。”
  江浸月招了招手,讓綠蘿把菜給上了去。
  鍋裏倒了一杯水,竈臺裏還有餘火,燎烤的鍋內滋啦作響。
  李宗煜垂着眼睛,忽然小聲的說道,“這是第一次,有人給我做飯。”
  “嗯?”
  江浸月轉身洗手,聽了笑着反問李宗煜。
  “那王爺沒遇見浸月之前,都是喫的什麼?”
  “……”
  問完了,江浸月猛然意識了過來。
  李宗煜生母是一偏僻宮殿的宮女,一朝被臨幸纔有的他,盯着這種身份,再加上老皇帝兒子衆多,怕是童年過的並不幸福。
  皇家不比侯府,蘇若水當年再想江浸月消失,逢年過節該有的熱鬧都允許的,不然也不會在花燈節出門遊玩,最後牽回離源。
  再說,原主還有在背後默默保護着的老夫人。
  而李宗煜,什麼都沒有。
  他喫的每一口東西,都是自己掙來的,一直到後來本事被老皇帝發現,搖身一變成了那戰無不勝的活閻王,那會風餐露宿,誰又有空計較到底是誰煮出來的。
  再後來,在宮內,勾心鬥角出來的飯菜,怕是更難喫。
  這麼一想,也就住進了新王府這幾日,李宗煜帶孩子摘果遛鳥,是他這前半生裏最輕鬆的日子。
  江浸月抿了抿嘴。
  心口泛出了無數又酸又澀的心疼出來。
  李宗煜這人,在外人面前如此冷硬,也就在她的面前,纔會如此溫柔,願意把自己柔軟的一面展現出來。
  “王爺先嚐嘗味道,若是喜歡,浸月可以抽很多的空給王爺做飯。”
  “真的嗎?”
  “真的。”
  李宗煜笑。
  江浸月歪着頭,看着李宗煜的神色,跟哄小孩子一般,衝着他張開手臂。
  “來,抱抱。”
  語氣不對,江浸月連忙有添了一句。
  “就當是王爺獎勵我今日抓了大魚的辛苦吧。”
  八王跟六王今日在宮內,肯定兩人都沒討着好,老皇帝清醒的時候估摸着要給氣睡回去,這可是江浸月三言兩語策劃出來的,也算是大魚。
  江浸月眯了眯眼睛,跟一隻搖着尾巴的小狐狸。
  李宗煜上前一步,伸手,把人圈進了懷裏。
  “浸月。”
  他啞啞的叫她。
  江浸月臉靠着李宗煜的心臟位置,應了一聲。
  “嗯。”
  “我一定是個很有福氣的人。”
  有如此大的福氣,才能遇見這樣好的江浸月,才能娶了她。
  江浸月笑,點頭說道,“是啊,王爺日後定會有很多的福氣。”
  “嗯。”
  門外有丫鬟的腳步聲。
  江浸月心下一突,做賊一般,下意識的就推開了李宗煜。
  李宗煜不解。
  江浸月輕咳一聲,強行挽尊。
  “王爺先去用飯吧,我換身衣服就來。”
  “爲何換衣?”
  李宗煜還沒動彈,擋着江浸月的路。
  江浸月看了看自己略微皺了的衣服,有些不好意思的說道,“我總不能就這樣去見客吧?”
  “浸月穿什麼都好看。”
  “…”
  似乎是想到了什麼,李宗煜目色一暗,宣誓主權一般,對着江浸月說道,“一個老頭,一個小孩子,也不算什麼正經客人,走吧。”
  說着,便攤開了手掌,朝着江浸月伸過去。
  江浸月垂着眼睛,看着李宗煜伸過來的手掌。
  他的手掌很大,虎口有繭子,常年溫暖,掌紋繁複纏繞,卻很清晰,也很深。
  聽說掌紋深的人,特別重情義。
  江浸月動了動手指頭。
  她跟李宗煜到底是成了親的關係,可沒有感情基礎,這麼長的時間,似乎牽手擁抱都成了演戲的必要動作,在外人面前,越是這樣親暱,越是對她們的處境有利。
  不知道爲什麼,如今明明什麼人都沒有,李宗煜卻對她伸出了手。
  江浸月的心,忽然跳的厲害。
  “嗯,走吧。”
  慢慢的,她把手,伸進了李宗煜的手掌裏面。
  小小的廚房,滿屋飄着煙火氣,李宗煜翹了翹嘴脣,把江浸月的手緊緊的攥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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